最高法:“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双方协商好不用交社保,哪怕双方签字。
然后举报一个就一个准,单位必须补交。
我相信不少的网友都已经看到了最新发布的消息,从9月1号起,任何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论双方是否签字,是否协商。
均不具备任何法律的约束力。
照大家的朴素常识来看,这好像是对打工人的一种保护,是对企业的一种束缚。
可是最先反对的竟然是成千上万的打工人,竟然是成千上万的网友。
这件事情确实很蹊跷,强制缴纳社保很多人觉得是一种好事,无论是动机还是保障劳务者,又或者是池子里面的钱不够了。
这些事情最后都会演变成一种什么样的方向,这才是大家需要值得思考的。
现在深圳已经开始清算了,很多老板想钻空子也没有机会了。
问题就在于很多灵活就业者,或者说一些夫妻店,他们本身经营就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能不能坚持住还是一个问号。
除了进国企的、外企的、大企业的其他就业者。
是否很难再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要面临不停的失业,找工作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甚至要打几份临时工?
之前不是还有媒体报道说某地方有个人白天开网约车,晚上去装修,空闲的时候去跑外卖,满满的幸福感。
有的时候看到这些消息确实相当的无奈。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有网友咨询了在法院工作的同学,现在的情况就是个体工商户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绝对糊弄不过去。
只要进行举报,一查一个准,什么自愿协议、现金补偿,这些套路全部都没用。
同时,该网友还提了一个真实的案子,北京有一个保安公司,让员工签了一个放弃社保的证明,每个月多给一些现金补偿,结果员工转头就起诉,法院判定该公司缴纳足够的社保,还得给予补偿金。
现在的情况就是社保是铁律所有约定本质。就是挖墙脚的行为。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有网友在互联网上吐槽,自己已经接到了通知,下个月开始缴纳社保,工资从5500元降到4000元,再扣到个人应缴的部分,可能到手只有3000多块钱了,一下子少了2000块,日常开销都成问题了。
其实这件事情说白了还是现在的经济环境,只有经济环境变好了,大家愿意去缴纳社保的意愿也会变高。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就是经济环境、外部环境、市场环境。只有很多环境都变好了,大家才会真正的愿意去尽到责任,该负责的人都不负责,让我们这些苦苦挣扎的人负什么责,这是很多网友的真实心理,也是现实因素的考量,现在不少的人都在抱怨社保的问题,企业必须缴纳,如果你是企业主,压力大才能够理解。
作为一个打工人,很多人觉得本身找工作,特别是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就挺困难了,现在倒好,直接工作都不好找了。
而且更多人觉得。只有到自己手里的才是真金白银,说白了,这里面还有一种不信任的体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比如说一些经营早餐的包子铺,请了一个员工,每天只工作,早上的一段时间也要缴纳社保嘛。
对于这些包子铺老板来说。
他们是不是觉得有些负担不起?
另外还有现在一些灵活就业者,比如说村头的王大爷,过了农忙的时候去工地上干了十天的水电工也要缴纳社保的?
种种的问题叠加在一起,除此之外更多的是一种不信任感。
不少的网友在互联网上吐槽自己缴纳的钱究竟有没有合情合理的分配。
背后还是一个未知数,我们缴纳的税直到今天为止都没有一个透明的支出明细,这样大家怎么放心?
说白了,这背后除了社保问题,就是一个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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